加强我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学生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和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提高学院党员之家整体工作水平,智能建筑学院将于2023年5月面向22级同学进行党员之家临时部门负责人公开竞聘,具体通知如下:
选拔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本人自荐、公开竞聘的选拔方式
部门介绍
组织部、教育实践部、宣传部
任用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有较强的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能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发挥良好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团结协作意识以及热心为同学服务的奉献精神;自愿加入党员之家,服从和服务于学院的教学和学生管理。
3、责任心强,踏实认真,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群众威信高,在同学中享有良好声誉,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基础,能较熟练地使用办公软件。
4、成绩在班级30% 以内,没有不及格课程或重修科目(含体测网课);对于个别学生成绩未达标的,但在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党员之家将酌情考虑。
5、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
(1)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有党校培训合格证书)、院党员之家成员、党员、班干部以及校党员之家成员。 (2)曾获得院级以上(含院级)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评分标准
1.学工办老师根据开学到现在的工作表现情况打分2.部门负责人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打分3.选拔当天评委对于汇报表现打分
选拔程序
1、报名:填写报名表,5月8日16:00前将报名表(重命名为“班级+姓名+竞选部门报名表”,命名错误或逾期都将会视为无效文件)发至邮箱:202906395@qq.com。将纸质报名表(正反面打印)于5月8日16:30前交至东教309。
2、面试:竞聘面试及答辩分为个人陈述3分钟(含ppt)与现场自由提问,最终根据候选人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3、确定拟录名单:根据参选人员的日常工作表现、竞职面试及答辩三个部分的总分以及应聘者的志愿匹配情况确定拟录用名单。在此期间,将对部分应聘者进行组织谈话。
4、结果公示:智能建筑学院党员之家部门临时负责人拟录用名单公示期为3天。
5、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如有工作懈念、不思进取、违纪者将予以解聘。注:公示期与试用期间,如有不符合担任智能建筑学院党员之家部门临时负责人的同学,可用书面、电话等形式,实名向智能建筑学院党员之家反映情况。
智能建筑学院党员之家部门临时负责人候选人竞选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