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校内评审工作规程》和学校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防灾救援学院评审小组初审、量化考核、小组评议,拟确定34位同学为防灾救援学院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5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学工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事实求是、客观公正,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地址:季宣楼301办公室
浙江安防职业技术学院防灾救援学院
2025年11月3日